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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丰村旧村改造村民安置用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1GC080013
1.招标条件
联丰村旧村改造村民安置用房项目3#地块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甬发改投资[2007]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招标人为 宁波市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土地出让金100% 。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中介机构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机场路以东、夏禹路以北,北侧和东侧为庙后河。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7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127平方米,建筑密度16.24%,容积率1.70,绿化率30%,总户数1080户,小区以10-11层小高层住宅和15-24层高层住宅为主,沿夏禹路路口处布置综合用房,用于物业经营、物业管理及社区服务中心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4编制期限:中介机构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对该工程项目自收到完整施工图纸之日起25天内提供完整的书面编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要求:
① 在甬注册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② 在甬自有办公场所产权证或办公用房租赁登记证的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4月 25 日至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房间详见指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一斌
电话:87126565
传真:87484700